Gamesofa(慧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者合約:
Gamesofa為慧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之連線遊戲服務平台,為保障您的權益,請在註冊成為Gamesofa會員或使用Gamesofa相關遊戲前,詳閱本使用者合約所有內容。本使用者合約已預先於Gamesofa網頁公告,請您於註冊會員或使用遊戲服務前30天,先行進行審閱,並於前開審閱期間結束後,進行會員註冊及遊戲服務使用。當您勾選「同意」使用者條款的選項並註冊時,即視為您已閱讀、了解本合約條款,並同意遵守以下所有合約條款。當您開始使用Gamesofa任一連線遊戲(以下稱「本遊戲或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審閱本合約,並同意遵守本合約。
企業經營者名稱:慧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江永祥
營業處所: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0F
統一編號:27767168
網址:http://www.gamesofa.com
電子郵件:service@gamesofa.com
電話:(02)66329888
本服務使用人 (詳如使用者註冊時所填寫的資料,以下簡稱「乙方」)
二、合約內容及特約事項
以下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個人資料蒐集法定告知事項
為維持良好網路社群及遊戲體驗,乙方同意如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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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注意:本服務並非設計用以提供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使用,如您未年滿18歲者,請勿使用本服務。倘乙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仍使用本服務者,本合約訂定時,應經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本合約始生效力,本服務條款有變更時亦同。
- 乙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應於註冊時表明年齡,並取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後提供其聯絡資料,供甲方通知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確認本合約效力使用。本服務禁止無行為能力人使用,若為7歲以下,請勿註冊本服務。如經甲方發現乙方有未取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之情事,甲方得逕行終止本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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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江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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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使用人 (詳如使用者註冊時所填寫的資料,以下簡稱「乙方」)
二、合約內容及特約事項
以下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 甲方有關本服務之公告、活動規定、廣告或宣傳內容及遊戲管理規章。
- 本遊戲為線上遊戲娛樂服務,為避免本服務被不肖業者以詐欺、盜用他人帳號或任何不法方式,利用於賭博、圖利、或其他任何有違法律行為,使用本服務禁止從事廣告或販賣兜售任何遊戲虛擬商品/寶物/虛擬遊戲幣及任何非本服務提供之商業行為,也請玩家勿向他人購買遊戲虛擬商品/寶物/遊戲幣/商品。若有違規將依本合約終止該帳號使用權利。
- 乙方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書面告知甲方解除本合約,乙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 前項情形,乙方得就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向甲方請求退費。
- 乙方使用甲方服務前,必須依會員註冊流程填寫資料,若個人資料有異動時,應立即通知甲方更新。如乙方有任何虛假或冒用他人名義登錄,應自負法律責任。甲方若有為提供本遊戲與乙方聯絡之必要,而乙方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不符合真實且未更新,甲方得於乙方提供真實資料或更新資料前,暫停乙方遊戲進行及遊戲歷程查詢之服務。但乙方能證明其為契約當事人者,不在此限。
- 為保障未成年人之身心發展及其相關權益,甲方已於遊戲官網標明遊戲分級標誌及適用年齡層,乙方了解其同意使用各該遊戲,即表示乙方已符合該等遊戲分級標誌所規範之最低年齡要求。
- 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致生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主張退費時,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得依官網公告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甲方確認後,退還乙方未使用之遊戲費用。已使用之遊戲費用,不予退還。
- 乙方完成註冊程序後取得之帳號及密碼,僅供乙方使用。前述之密碼得依甲方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甲方人員(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乙方之密碼。
- 甲方於契約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乙方之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契約非因可歸責乙方之事由而終止者,乙方於前項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 前項期間屆滿時,乙方仍未辦理續用,甲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乙方應妥善保管帳號與密碼,不得將帳號、密碼轉讓、交付、揭露或出借予第三人,如因而產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若因乙方未將帳號及密碼妥善保管而導致權益受損或衍生損失,甲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 當事人一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甲方接獲乙方通知,或甲方通知乙方後,經甲乙雙方確認有前述情事,甲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乙方。如前述帳號遭非法使用之情形涉及第三人者,甲方將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遊戲之使用權利,除依本條規定處理外,若有其他處理細則將揭載於遊戲管理規則。
- 甲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遊戲官網公告、簡訊、電子郵件、推播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前項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甲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乙方,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第三人之限制。
- 乙方同意不得透過非甲方官方途徑取得點數或電磁紀錄,並同意如其為前項規定涉及他方帳號、密碼或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之相關帳號持有人(即前項之第三人),乙方同意配合甲方,甲方得依前項規定採取適當措施。甲方依前項規定限制乙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為前述處理者,乙方得另行透過報案程序,以司法程序協助乙方確認真正為非法行為之人,並依法追究該行為人之相關民、刑事責任。
- 乙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甲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 本遊戲提供乙方付費購買GS神點或其他後續甲方推出之虛擬貨幣或道具服務,甲方已於遊戲儲值頁面公告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
- 乙方如透過第三方金流方式付費儲值而有透過第三方退費或拒絕支付儲值費用之情形,如乙方已使用該等付費儲值所得點數或其他服務,甲方於乙方給付該等儲值費用前,得暫停或終止乙方帳號。
- 本服務之所有電磁記錄均屬甲方所有,甲方並應維持乙方相關電磁記錄之完整。乙方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有使用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本遊戲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 甲方應保存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30日以供乙方查詢。乙方得以書面、網路向甲方申請調閱其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每一帳號之查詢費用為新臺幣200元,由乙方負擔。
- 甲方接獲乙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乙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7日內以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 甲方為維護本遊戲服務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備而預先規劃暫停本遊戲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於7日前於官網首頁公告。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企業經營者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 因可歸責甲方之事由,致乙方不能連線使用本遊戲時,甲方應立即更正或修復。甲方於前開期間不會對乙方為任何費用之收取,並以不影響乙方應享權益為原則處理。
- 甲方已於本遊戲官方網站首頁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 本遊戲可透過網頁瀏覽器或遊戲APP進行遊戲,如需特別之軟、硬體支援,將另行標示於遊戲官方網站。
- 本遊戲未提供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若未來提供前開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及中獎等資訊,將依法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個人資料蒐集法定告知事項
- 資料蒐集主體名稱:慧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蒐集之目的:乙方的資料將用於提供服務、行銷;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及調查、 統計與研究分析等目的。
-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行動電話、電子郵件、網路平臺申請之帳號、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會員關係存續期間及會員關係終止後一年內。
- 地區:台灣地區及其他符合主管機關國際傳輸規定之地區。
- 利用對象及方式:乙方的資料將僅供本公司及必要協力廠商於包括行銷在內之蒐集目的範圍內利用。
- 行使個人資料權利方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乙方有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個人資料之權利。乙方可將相關請求以電子郵件郵寄至客服中心信箱提出申請,本公司將於收悉後,儘速處理。如乙方拒絕提供特定服務所需必要之資料,可能因此導致無法享受完整服務或完全無法使用該項服務。對於乙方所登錄之個人資料,甲方同意在未獲得會員同意以前,不對外揭露會員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但下列情況不在此限:
- 基於法律之規定;受司法、警察或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時;為維護公益或保護甲方或他人之財產及權益時;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會員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 甲方不會向任何人士與公司出售乙方的個人資料。但在以下的情況下,乙方同意甲方可向其他人士或公司提供乙方的個人資料:
- 需要與甲方之合作夥伴、為甲方執行工作的承包商或供應商,共用乙方的資料,才能夠提供乙方所要求的產品或服務;與其他人士或公司共用資料前取得乙方的同意。
- 甲方應依本合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遊戲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然乙方亦應瞭解,沒有任何服務可真正保證永遠不會出現中斷、故障、硬體損毀、連線不通或駭客入侵等現象。
-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甲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 甲方違反前二項規定或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生乙方損害時,應依乙方受損害情 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甲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 甲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 乙方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點數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甲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 凡是惡意透過遊戲系統的漏洞(BUG)或以任何型式之非遊戲所附程式(如:侵入、攔截、破壞、修改遊戲資料、封包值)或任何更改原始程式及系統上的鎖定與解除鎖定系統設定…等不正當方式,來取得遊戲中不當遊戲戰績、影響遊戲公平性者,若因此造成任何遊戲公平性疑義、資料異常、系統錯誤、當機或受損狀況,一律暫停該帳號使用本服務以便調查。若經查明屬實、情節重大或影響遊戲伺服器運作者,甲方將終止合約並依法處理。
- 乙方認知並了解甲方只提供遊戲平台服務給乙方與其他玩家進行互動、競賽等線上娛樂,甲方在遊戲中並不擔任「莊家」或任何等同於「莊家」的角色。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甲方訂立遊戲管理規章:https://www.gamesofa.com/mj/?op=block。遊戲管理規章為本合約之一部分,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章。遊戲管理規章之變更,應依本合約變更之程序為之。
- 遊戲管理規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 牴觸本合約之規定。
- 剝奪或限制乙方之契約上權利。但甲方依本條遊戲管理規章所定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 除本合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乙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章時,甲方應透過適當方式公告或以遊戲登入畫面、電子郵件、簡訊等通知乙方。
- 乙方第一次違反遊戲管理規章,甲方應通知乙方於一定期間內改善。經甲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或無法改善者,甲方得依遊戲管理規章,按其情節輕重限制乙方之遊戲使用權利。如乙方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章時,甲方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章限制乙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 甲方依遊戲管理規章限制乙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7日。
- 乙方得隨時通知甲方終止本合約。若乙方逾一年期間未登入使用本遊戲,甲方得按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定15日以上期間通知乙方登入,如乙方屆期仍未登入使用,甲方得終止本合約,並刪除其帳號及帳號中之電磁紀錄。
- 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立即暫停提供本遊戲或終止本合約,惟甲方應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或以適當方式讓乙方知悉甲方之處置:
-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甲方遊戲網站或本遊戲程式之惡意攻擊或破壞者。
- 乙方所提供的個人資料虛偽不實或乙方未依本合約之規定更新資料,並經甲方發現者。
- 乙方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服務之程式漏洞或其他遊戲常態設定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使用本遊戲。
- 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
- 乙方透過其他通路儲值,而後拒付款項或有任何造成甲方或第三人實質財務損失之情事者。
- 其他違背法律、命令之行為,經甲方收悉主管機關或權利人通知屬實者。
- 經司法機關查獲任何不法之行為。
- 因同一事由違反遊戲管理規章達三次以上,經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 乙方於第三方交易平台或透過本遊戲進行、揭露、公開以有價物品及金錢與其他人進行本服務各類虛擬遊戲幣或虛擬物品之交易、買賣、交換、轉讓、其他類似行為或廣告性宣傳。
- 其他違反本合約而經甲方認定屬情節重大者。
- 為避免重複申請帳號或違約使用者影響其他玩家遊戲體驗之情事,乙方認知並了解甲方保有拒絕違約使用者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相同身分識別或聯絡資料之註冊。
- 甲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甲方應對消費者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 契約終止時,甲方於扣除必要成本、損害賠償或其他應付費用後,應於30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乙方未使用之付費購買之點數或遊戲費用,或依雙方同意之方式處理前述點數或費用。
-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甲方依遊戲管理規章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7日內透過遊戲申訴界面、電子郵件或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訴,甲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15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申訴聯絡資訊如本遊戲官網所載。
- 乙方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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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針對甲方線上遊戲所儲值之金額,其未使用完畢的部份,將存入甲方於玉山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信託期間自發行日起算十五個月或信託關係消滅時止,受益人為甲方,而非線上遊戲點數持有人(乙方),信託期間屆滿後,即由甲方自信託專戶領回與本線上遊戲點數等值面額之金額,但線上遊戲點數持有人(乙方)仍得依法向甲方請求給付。
- 有關本合約所有事項之通知,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為送達。
- 前項登錄通訊資料若有變更,乙方應即通知甲方,並同意改依變更後之通訊資料為送達。
- 甲方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所為之通知發出後,經通常之傳遞期間,即推定為已送達。因乙方之故意或過失致甲方無法為送達者,甲方對乙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 乙方於甲方服務之付費,且購買後之商品在未經使用或變動下,即可以進行退費手續。(即為第一次購買型態未改變的情況下)。
- 甲方於乙方以書面通知退費要求,且確認乙方確實是以付費者本人身分提出退費要求後,可於扣除甲方贈送予乙方的點數與贈品,再扣除必要成本比例37%後,於退費手續申請程序開始起算30天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等方式退還乙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如為透過第三方平台儲值者,退款依第三方平台之規定處理。
-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甲方終止本合約,乙方已儲值未使用完畢之部分作為損害賠償之金額,不予退還。
- 因甲方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契約者,應於停止終止前三十日公告於官網首頁、遊戲登錄頁面或購買頁面,並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
- 甲方未依前項期間公告並通知,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並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 本合約之解釋及適用,以及乙方因使用各項服務而與甲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適用之。其因此所生之爭議,均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約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適用。此外,若本合約有任何一部份無效,亦不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
- 甲方修改本合約時,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之,並依乙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乙方。
- 甲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合約之變更無效。乙方得主張依變更前的合約行使權利。
- 乙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15日內未為反對之表示者,甲方依變更後之合約內容 繼續提供本遊戲服務。乙方為反對之表示者,依乙方終止合約之方式處理。